Thursday, July 15, 2010

做人和做事


昔有举人唐某,事业有成,遂娶妻,生二子。长子名“做人”,次子名“做事”,意谓“先做人,后做事也”。
一日唐某出行,嘱妻着二子习字,做人须书三百,做事仅须二百。及至反府,问妻所嘱之事,妻答曰:“做人不足,尚欠五十;做事有余,多出半百。皆二百五也。”
你别以为我只是调侃唐骏,本文的主题是谈“做人和做事”,并不局限于唐总裁(而非唐博士)。
我看,“先做人,后做事”只是句套话,很难实践。不都是边做人边做事吗?不都是通过行事看为人吗?想来想去,也许自称先在山里修道,后来出山传法的人,能算个例子。可即使他真在山里修练过,修炼不就是他的事吗?想到这里,我认为:做人和做事既没有时间上的先后,更没有逻辑上的先后,顶多是词句上的先后,强调做人的重要性罢了。
做人和做事又不能混为一谈,做人看品行,做事需能力。具备了能力,事业的成功与否则主要靠机遇了,与人品无关。
刚从网上看到方舟子质疑唐骏学历的时候,我的第一反映:又一个吴征。那事儿过去好几年了,最后是吴征和杨澜来了趟美国,摆了个饭局,给准备和他们打官司的各位发请帖,到底有几个人去了我不知道,好像只有一个东北汉子公开表态不屑一顾。总之,事情从此了结。吴征挪了个窝,照样挣他的大钱;杨澜没动地方,依旧做她的访谈。没见他们在什么报上为自己的诚信过失道歉。眼前的唐骏事件估计也是这个结局,除非唐骏自己从此一蹶不振。
他们这几个,都因诚信不足,坏了名声。可他们毕竟成就过大于常人的事业,而且只要他们接着做事,以后的成就也不会逊于常人。这就是所谓“做人不足,做事有余”。老天爷有时候并不那么公平。学历造假,只要没有严重损坏公众利益,一般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做人不端者也能做事有成,但不能因此说:“逮着耗子就是好猫。”逮一只耗子偷一条鱼吃的是馋猫;逮一只耗子偷九条鱼的是贪猫;起先逮耗子,后来与耗子为伍就会变成硕鼠。重庆的那只逮过耗子的“猫”,后来就成了“硕鼠”,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做事的能力有大小,做人还是守住诚信的底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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