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老太传奇【原创】
D老太是美国人,真名Doris Haddock (1910-2010),老来热衷于政治,以Granny D闻名于美国。Granny D翻译成中文就是“D老太”。
1999年元旦,88岁D老太迈开双腿,从加利福尼亚州帕萨迪纳市出发向东走,她要横跨美洲大陆,目的地是美国首府华盛顿。她可不是去穷游,那政治标语就印在号坎儿前胸,“D老太挺竞选资金改革”。她要用“苦行”来吸引公众关注竞选资金改革。D老太翻山越岭过沙漠,沿路宣传,途经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得克萨斯、阿肯色、田纳西、肯塔基、俄亥俄、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哥伦比亚特区,步行5,100余公里,历时14个月,路上过了两次生日,终于以90高龄,徒步抵达首都华盛顿。
算起来她平均每天也就走不到12公里。这点儿路,现在对老哥我还不在话下,对D老太实属不易。按说完成这一壮举,应该庆贺一番才对。可D老太不为“到此一游”而来,她要进入国会大厦,在那里发表演说。
国会大厦供联邦议员开会用。不开会时,大门敞开游客如织。就是开会,也允许公众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坐在边上当observers(可看、可听、不许插嘴)。
2000年4月21日,D老太和31名追随者跟着游客一起进入国会大厦。众游客还不知咋回事儿呢,那31人在中央大厅给D老太站脚助威,D老太掏出讲稿,宣读她的声明—支持竞选资金改革。短时间凑热闹的人就围了N层。执勤警察一看,这还了得!上来就把D老太等人给铐走并拘禁起来。英文原文给出拘捕的法律依据冗长难译,我仅能蒙个大意是涉嫌擅自在国会大厦喧哗集会罪。
5月24日,D老太一案在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开审。利用被告人陈述机会,D老太来了个“柔性抗辩”。她一开始就引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公民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D老太接着说,她的个人声明是支持竞选资金改革。借助法庭讲台,她抨击政客们自私、贪婪、腐败,给政府造成破坏性损失。她表示,人民有权要求改革竞选资金。结语处,D老太话锋一转说:“法官大人,这案子在你手中。一个老太太站在你面前,因为她在国会大厦宣读了一份个人声明。我没有大声喧哗,我没有阻塞大厅。但若在我们神圣的大厅里宣读个人声明有罪,那么我认罪。”
主审法官汉密尔顿听完D老太陈述后,沉默了一会儿,接下来语气深沉地说:“正如你所知,我们伟大国家的实力就在于她的宪法、法律、法庭。但这实力更根本的是在于,当公众未发声的时候,部分公民代表他们支持正义的决断。”身为法官,汉密尔顿并不无条件地称颂法律尊严,他认为:“人民经常走在法律的前面,法律需要改变,以赶上人民的诉求。”他甚至说:“今天,由我来应用这条法律作出判决。也许它(指那条法律)不应是这样,但它就是这样。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缺少正义。”作为法官,汉密尔顿无权改变法律条款,他只能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尽量宽松地作出这个让他“终生难忘”的判决:判处D老太等人“拘禁已拘禁之时间”,每人交纳庭审费10美元。按法律条款,最重可判6个月拘禁,这个绕口的判决,就是当庭释放。以前关了多少就算多少;因为不是无罪,所以要交纳点钱。如按原条款最重得交纳500美元罚款,加庭审费50美元。
事后,汉密尔顿把D老太请进办公室,动情地说:“正是由于有许多像你这样的人,才促使我们不断完善自己的使命。多保重!”汉密尔顿握着D老太的手,眼含泪光,在场者无不为之动容。
D老太又活了10年,以100高龄辞世。老美开辟www.grannyd.com网站纪念她。这个故事让老哥我加深关于民主与法制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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