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谣言升级【原创】
今年(2013)5月下旬,金羊网登出《十大致癌食品黑名单》,其中味精榜上有名。这个黑名单为许多网站转载,前些日子终于转到了西雅图地区的中文报纸上。有位北大法律系退休教授关心我,特地抄写了一段,“味精 (麸胺酸钠):其中一半是对身体有益的左旋麸胺酸 L-Glutamine,但另一半却是身体不能利用的右旋麸胺酸 D-Glutamine 变成危害身体的自由基。”嘱咐我做菜最好不要用味精。
我知道味精学名“谷氨酸钠”(台湾译“麸氨酸钠”),英文名“Monosodium glutamate”,缩写“MSG”。Glutamine学名“谷氨酰胺”,缩写“Gln”;味精分子式分子式C5H8NO4Na。谷氨酰胺分子式C5H10N2O3。
味精分子结构式见下图:
谷氨酰胺在中性条件下形成两性离子:L-glutamine(L-谷氨酰胺,上图左)和D-glutamine (D-谷氨酰胺,上图右)。“L”取自“Love”,“D”取自“Dextro”,可以分别翻译为“左旋”、“右旋”,但业内通用“L/D”,不用“左旋/右旋”。
有些人看了上述中英混合文字会头晕,我来做个小结:
1. 味精不是谷氨酰胺,当然就不含L-谷氨酰胺(L-glutamine)和D-谷氨酰胺(D-glutamine)。
2. L-谷氨酰胺(L-glutamine)不是左旋麸胺酸(L-glutamate)。
3. D-谷氨酰胺(D-glutamine)不是右旋麸胺酸(D-glutamate)。
4.Glutamine富含于动物的肌肉组织,随食用被人体吸收,是好是坏与味精无关。
味精于1908年被日本人从海菜中提取,至今(2013年)已经105年。自从1968年被媒体炒作“味精综合症”,多国科学家对味精做了多年研究后,仍然没能证实那症状与味精有何干系。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取消了限量使用味精的规定。1995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也发表报告,得出了同样结论。尽管如此,关于味精的传言仍长盛不衰,以至于张冠李戴,还升级为致癌食物。可以说,媒体非科学、不负责的炒作起到了恶劣的、决定性的作用。
老哥我既非营养学家也非化学家,但我对此类问题产生疑问的时候就去查阅科学文献,去请教专家。这次为了弄懂谷氨酰胺,我特地请教了一位远在亚利桑那州的化学双博士。我写博客希望对社会有益,尽管人微言轻,也绝不信口开河、耸人听闻。
如果你对味精的故事感兴趣,请浏览我的博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