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从感恩节开始,美国就进入“节日季节”(holiday season)。许多公众场所早早地就竖起了圣诞树,商场里挂满了圣诞节礼品,还有圣诞老人向顾客们祝福,到处能听到传统的圣诞节歌曲,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而最能触动我心灵的,是这帮女孩子。
我并不知道其中任何人的姓名,也无从确定“这帮”是否就是去年“那帮”或前年或更早的“那帮”。说“又见”,是因为她们都属于一个特殊群体--她们都自幼就被中国亲父母抛弃,她们又都被美国义父母收养;她们在中国出生,却失去了中国户口;她们在美国成长,变为美国公民。她们的年龄估计从两三岁到十四五岁,她们每年都来疗养院看望病人(多数是老人),表演中国的民族舞蹈,演唱美国的圣诞歌曲。当我看到她们从台上下来,喊着“Daddy”“ Mammy”扑到那些善良的美国人怀里的时候,我这个身高1米8的男子汉总会哽了咽喉、湿了眼眶。
要是倒退回1966年,我也许不会如此感动,也许会用阶级分析的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揭露“资产阶级人道的虚伪”。如今我已经看穿什么是“本质”,什么是“虚伪”,我毫无保留地赞扬美国人的这种博爱精神属于“高尚”;毫无顾忌地谴责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重男轻女恶习为“低劣”。
就我所知,允许美国人领养中国弃婴始于1991年。至今,美国人所收养的中国弃儿已经超过55,000,近几年每年都超过7,000,其中绝大多是女婴,还有些是残疾婴儿。我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北京奥运、上海世博、广州亚运、面子工程……(这方面你知道的比我多),我脸上无光,我感到遗憾,我近乎愤怒,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就我所知,允许美国人领养中国弃婴始于1991年。至今,美国人所收养的中国弃儿已经超过55,000,近几年每年都超过7,000,其中绝大多是女婴,还有些是残疾婴儿。我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北京奥运、上海世博、广州亚运、面子工程……(这方面你知道的比我多),我脸上无光,我感到遗憾,我近乎愤怒,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百感交集之余,我动了领养一个弃婴的念头,查美国对这方面的要求,经济条件(人均年收入$10,000以上)、婚姻条件(首婚2年以上,再婚5年以上)都不高,只有年龄(28-45岁)把我挡住了。唉,美国政府怕我活不够80多岁,那个中国孩子就会成为美国政府的负担!
看来我所能做的,仅有为这帮女孩子们祈福了。我做了,每年又见这帮女孩子的时候都会做。我向神祈祷,让她们幸福地成长,让她们长大后知道孝敬养父养母,让她们成为对美国有用的人才,让她们宽恕(而不是原谅)自己的亲生父母,让她们记住(而不必依恋)自己的血缘故国。
“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多么振振有词!让美国人来养这帮女孩子当然是给了她们生存权了,甚至还可以说是这帮女孩子们的福气。好一个虚伪的生存权!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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