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8, 2010

西雅图的乞讨法案

西雅图这块儿,只有在市中心才能看到乞丐。我想是因为只有那里的街上才能见到熙熙攘攘的行人,而且有许多是游客。离开市中心,除了路上跑的汽车,就很难见个人影了,跟谁要饭?最近这些年,我很少去市中心,偶尔在那儿见到个乞丐,大都举个硬纸板,上面写着“无家可归”或什么不明不白的文字,要是对上了眼神儿,他/她会轻轻点一下头,甚至微微一笑,从来不张口或伸手要钱。

不知因为什么,西雅图市的议员们竟讨论起乞讨法案来了。要饭还有什么法规?听这名字就挺新鲜,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提案人是西雅图市议员蒂姆•伯吉斯(Tim Burgess)先生,要让我照本宣科地翻译他的原文,不但我翻着费劲,你看着都烦。简短捷说,就是要求文明乞讨。要不文明呢?比如挡住行人的路,说脏话,做恐吓手势……等等,都会被罚$50。要没钱呢?就罚到某社区做义务劳动。

一开始,支持提案的人多,认为有利于保护市中心的环境秩序。两周讨论下来,形势变了。主要反对派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全国有色人种协会(NAACP),他们质疑这项法案涉嫌违宪,说白了就是侵犯了乞丐的人权。因为受罚的乞丐交不起$50罚款,接下去的法律程序就是出席法庭接受询问,他们也不会去,这就变成犯罪了。要饭说了句脏话就得进“局子”,有些过分。但最能说服我的是这个提案没有可行性。你想啊,乞丐不但没钱,还居无定所,法院想发传票都不知道往哪儿送,还罚个屁!
看蒂姆•伯吉斯纳那闷闷不乐的样子你就能猜到结果了, 9个议员,4票同意,5票反对没通过。

“老中”(大陆华人对自己的称谓)们对此事的议论有点意思。有的说:这要在中国,还不是领导一句话的事儿,‘严禁在市中心乞讨’一个令就把叫花子们全轰到郊区去了;也有人说:这正说明美国民主,看人家,对叫花子的事也得讨论、表决,还尊重叫花子的人权;还有人说:讨论什么不好,那么多人失业,不比叫花子的事重要?吃饱了撑的,浪费纳税人的钱。

依我看,这第三种议论最“入道”,也就是站在美国人的立场看美国的问题,体现了公民意识。我查了一下,西雅图市议员的年薪10万美元挂零,在美国数第二,仅次于次加利福尼亚州。每年花纳税人90多万美元,净讨论这种《镜花缘》里君子国的事儿,三分可笑,四分可恶。在市财政如此窘迫的时候,把他们的年薪砍掉一半都不多。说实在的,这些人当初竞选议员都不是为了钱,他们原来的薪水都高于10万,他们是有这个“瘾”。最极端的是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自定年薪1美元,每天坐地铁上班,竞选连任自己掏腰包。他是个富翁,光慈善捐款就上亿,义务当市长把他累瘦了不说,还要遭骂,但他就是有这个“瘾”。

西雅图市的议员分单双号,任期都是4年,但每两年一选。明年选1、3、5、7、9,大后年选2、4、6、8,省得上来一茬儿都是新手。蒂姆•伯吉斯纳的号码是7,他此刻也许在想:明年竞选连任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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