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9, 2013

看穿隐私权【原创】


看穿隐私权【原创】
想当初我头回在美国银行开户,没过几天就收到一份银行文件,标题是《PRIVATE POLICY》。那会儿我英语水平忒“潮”,查英汉字典才知道是在阐述保护隐私政策。几页英文字母密密麻麻,分成单个儿都认识,攒到一块儿就生分,我磕磕巴巴念了没几行就失去了耐性,只是感叹:“还得说人老美,多尊重个人隐私权啊!”
以后,入汽车保险、去医院看病、申请信誉卡、注册上学等等,都能收到类似信函。从洛杉矶搬到西雅图,我换了家银行,又接到《PRIVATE POLICY》。学了两年“ESL”(移民免费英语培训),有了点长进,我这回倒要看看它说了些什么。跳过表面套话,拨开美式“八股”的闪烁其辞,摘出不断出现的“privacy”, 直奔“内核”。我第一次明白,那其实是说:他们会和生意伙伴共享我的“隐私”!还说因为我已经和他们签署了协议,所以我已经授权他们这样做!呸!真TM虚伪!我一边心里骂着,一边把信函撕碎,扔进纸篓都不解气,想砸点什么东西,一圈儿下来没有一样儿舍得下手,一屁股坐回原位。
从那天起,只要是《PRIVATE POLICY》,我都不屑一顾,直接扔进纸篓,连“撕”的冲动都没。
我的“隐私”就此在美国被一传十、十传百,垃圾邮件随之不断涌来。没多久,那“隐私”竟走向了世界。一位“英国律师”说某富翁去世,留下巨额遗产无人继承,经查张老哥是他最近的亲属,要我提供账号;一位“驻阿富汗美军士兵”发现了一处藏宝地,价值连城,愿与张老哥分享,要我提供账号;“中国某总署副署长XXX”经过考察,认为张老哥忠实可靠,他要把一笔巨款转到我的账上,自然还是要我提供账号。我本想向中纪委举报XXX,一查那IP地址在马来西亚,才作罢。
对于垃圾email,我可以点击“Spam”删除,只需点两次鼠标,以后yahoo(我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就会自动把相同地址发来的email送进垃圾箱。可那些“纸信”就只能自己一封封处理了。
GEICO”保险公司经常给我来信,动员我把汽车保险转到它那里,我不拆信封照例直接扔入纸篓。有回“GEICO”寄来一张数百元支票,是替投保人赔我的修车费,也被我当垃圾扔了。过了一年,我忽然想起“GEICO”还欠我一笔钱,打电话一问,说头年就把支票寄给我了,好在有效期已过,那位小姐道歉后说立马就会给我重新寄一张,临了还不忘说句“Have a good day”。那以后,所有的信我都得先拆开,扫一眼再决定如何处理。自打我举家迁到美国,处理账单、信件、报税这类“苦差事”就归了我,太太从不插手。起先,逢邮件太多,我会央求:“太太,这几封信是你的,就不能自己看看?”
“我看不懂!”
“我要有个三长两短,你……”
“我就回中国!”
“我说太太,你也太…太…”
得,还是自己干吧!你说烦不烦人?
最烦人的是垃圾电话,“Mr.Jiang”,老美从来都叫我“僵”,“How are you doing today?”一听这个开头我就头大,硬着头皮支应几句,然后说:“Sorry, Im not interesting。”偶尔听到说中文,也是软塌塌的“国语”,“张---,我们有个优惠计划……”要是个京腔,我还有情绪问候几句,在美国混生活,都挺不容易!可我还从来没接到过,大概北京人没有干这个的吧?久而久之,我们全家都养成了“坏习惯”,不接电话听留言,再决定是否打回去。要是碰上对方也有这习惯,不来回拨个两三通就甭想说上话。你说麻烦不麻烦?
有一天我看电视,老美记者在街头采访,提问:“你是否觉得自己的隐私权非但没得到保护,反而被滥用?”回答者都说“是啊”,但多属无可无奈和,少有义愤填膺。有位胡子拉碴秃顶老美给我印象特深,他撇了下嘴,说这事儿太平常了,“Who care?”(谁还在乎?)说完还一耸肩,一歪头。我忽觉顿悟,什么“隐私权”啊!我的重要“隐私”早被银行、医院、保险公司“共享”出去,我在美国还不是照样工作生活,搬家不用办户口,休假自己定日子,批评总统不会被删贴,评论时事没有“敏感词”,访问YouTube轻松随意,使用gooogle毫无障碍。还耿耿于“隐私权”干什么?
说道这儿,我想起一档子事儿。学护理前我去医院体检,按需要加测听力。医生说我右耳高频听力衰退。我知道音频范围是20HZ20KHZ,所谓高频指10KHZ以上,而语音频率不超过1KHZ,听课不成问题,也就没在意。这个“隐私”被助听器制造商共享了,他们多次给我发请帖,邀我出席他们的讲座,还提供免费午餐,盛情礼貌,毫无勉强。其目的当然是希望我订购助听器了。可我也实在想不出其中有什么不好。
我终于能以平常心态对待这类“侵犯隐私”的行为了。秃顶老美一句“Who care?”简直就是至理名言、醒世恒言!
我不在乎“隐私权”可有人在乎,坚守者大有人在。当初赵紫阳提议公布高官个人资产至今24年,换了三届总书记,仍然毫无进展就是一例。维护他们的“隐私权”就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孰轻孰重明摆着,多“特色”、多“自信”也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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