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轶事”【原创】
Stanford在中国大陆译音“斯坦福”,台湾译作“史丹佛”,这个姓氏如今蜚声海内外,得益于命名那所驰名世界的大学。1997年10月6日—24日,台中市省三国民小学以“尊重”为内容,对5年级学生进行德育。选用了如下这篇斯坦福轶事做阅读材料:
一对老夫妇,女的穿着一套褪色的条纹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则是穿着布制的便宜西装,也没有事先约好,就直接去拜访哈佛的校长。
校长的秘书在片刻间就断定这两个乡下老土根本不可能与哈佛有业务来往。
先生轻声地说:“我们要见校长。”
秘书很不礼貌地说:“他整天都很忙。”
女士回答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
过了几个钟头,秘书一直不理他们,希望他们知难而退,自己走开。
他们一直等在那里。秘书终于决定通知校长:“也许他们跟您讲几句话就会走开。”校长不耐烦地同意了。校长很有尊严而且心不甘情不愿地面对这对夫妇。
女士告诉他:“我们有一个儿子曾经在哈佛读过一年,他很喜欢哈佛、他在哈佛的生活很快乐。但是去年,他出了意外而死亡。我丈夫和我想要在校园里为他立一个纪念物。”
校长并没有被感动,反而觉得很可笑,粗声地说:“夫人,我们不能为每一位曾读过哈佛而死亡的人建立雕像的。如果我们这样,我们的校园看起来会像墓园一样。”
女士很快地说:“不是,我们不是要竖立一座雕像,我们想要捐一栋大楼给哈佛。”
校长仔细地看了一下条纹的棉布衣服及粗布的便宜西装,然后吐一口气说:“你们知不知道建一栋大楼要花多少钱?我们学校的建筑物超过七百五十万元。”
这时,这位女士沉默不讲话了。校长很高兴,总算可以把他们打发了。只见这位女士转向她丈夫说:“只要七百五十万就可以建一座大楼?那我们为什么不建一座大学来纪念我们的儿子?”她的丈夫点头同意。而哈佛的校长觉得很混淆和困惑。
就这样,史丹佛先生和夫人离开了哈佛,到了加州,成立了史丹佛大学来纪念他们的儿子。
这篇生涩短文译自美国人Malcolm Forbes的网络文章,原题《这个拒绝导致斯坦福大学的创建》,译者用《人不可貌相》重新命名。此后,这篇短文就通过INTERNET从台湾流传到大陆,不但被许多博客转载,还被有名的《读者》杂志出版刊出,甚至成为教育学博士学位的论文资料。
两天前,有人把它EMAIL给我。我读后第一感觉是不信,因为我多少知道一点斯坦福大学的创始人Stanford先生是美国西部铁路大亨,家住旧金山。他横跨美国,到东部位于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去见哈佛校长竟会不预约?再说Stanford先生是那时代的个头面人物,即便秘书不认识,哈佛校长也应该认识。还是先google一番吧!
我google后,大体得知那篇短文的来历,已经写在前面。往下我要说,Stanford先生全名Amasa Leland Stanford
(1824-1893),他不光是铁路大亨还曾任美国联邦参议员、加利福尼亚州州长。他直到44岁才得了个独生子,取名Leland Stanford Junior。1884年Stanford先生带着独生子去意大利旅游,那孩子在佛罗伦萨感染伤寒,不治而亡,年仅15岁,不可能在哈佛上过学。为纪念这个儿子,Stanford先生和夫人决定筹建一所大学,地址选在Stanford早已拥有的一处“农场”,离旧金山约30公里,占地约32平方公里。Stanford办学向哈佛看齐,他问时任哈佛校长Charles William Eliot (1834–1926),办一所像哈佛那样规模的大学需要多少钱?Eliot说大约1500万美元。1885年,那所后来与哈佛其名的大学奠基,全名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为建这所以独生子命名的大学,Stanford先生共捐出4000万美元(等价于2010年的10亿美元),他从来就没说过要在哈佛捐一座楼。
对于那篇把Eliot校长说成“有眼无珠”的短文,美国人斥之为“eRumor”,就是网络谣言。我说“轶事”已经是很客气了。有人也许认为,不管怎么说,作为德育教材这篇短文还有可取之处。我想,选用给真人造假事的材料会适得其反,其恶果正在现实中。我小时候接受过不少虚假宣传教育,后来一朝明白,只想骂TMD。同样是《人不可貌相》,我推荐德国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的这篇漫画。
寓德育于乐比用谣传说教孰优孰劣?
老哥我但愿各位不再传播类似的“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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