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原创】
本月(2012年12月)14日,美国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一小学发生枪击案,造成28人丧生,其中20人是6岁左右的儿童。从而又引发一轮关于枪的讨论。就我个人感受,老中对私人持枪的非议反而多于老美,反映出不同文化背景对枪的认识。
岳飞枪挑小梁王用的枪与现今的枪根本不是一码事,中文却不改字换定义沿用至今。英文相对应的是lance和gun。当年义和团与洋枪对阵,喊着“刀枪不入!刀枪不入!”没准儿就是误把此枪当彼枪了。十几年的硬功,枪尖儿扎不进去,枪子儿可照旧小眼儿进,大窟窿出。待领教了洋枪的厉害后,就出了“有枪就是草头王”一说,更升华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理论。这时候的枪指的就是“gun”了。总之,近100来年,老中们认可:枪是夺取权力、卫护权力的工具。私人拥枪,弊多利少。
老美继承了老英的传统,认为持枪是天赋人权。美国宪法有许多修正案,其中编号1-10与人权有关,被称为“人权法案”。其中第二修正案全文: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翻译成中文:监管良好的民兵是自由国家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有位老中抠字儿,说修正案中的“the people”指的是民兵,而非普通人。美国联邦宪法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说过一句名言:“把枪化为犁的人,到头来为有枪的人犁田。”挑明了,就是百姓有持枪的权利,可以制衡用枪卫护的权力。
所以,每次出现类似的枪击事件,美国人都会自发地献花,点蜡烛,祷告,但主张“禁枪”者始终是少数。我在网上看老美的议论多是讨论如何防范,比如有人提出把机场那套安检方法用于学校甚至影院,都是些空谈不可实行的建议。我看,加强枪械管理,应该从提高对持枪人的要求入手。近两年数起枪击案的枪手都患精神类疾病。要求购枪者提供精神正常的证明;医生诊断出精神疾患者,须报警察局备案,警察有权收缴此类人的枪支。这两条可以减少“疯汉杀人”案件发生。说着容易,真用来形成法律,肯定会牵扯到隐私权等一系列人权问题。
对于一个公民合法持枪达2.4亿,每年死于枪祸数百人(相对每年死于车祸3万多人)的国家,禁枪不可能。枪不杀人,人杀人,如何管住人才是有意义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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